企业创新工程师

来源: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申报时间: -
产业类别
大数据,5G/移动通信,物联网,电子信息,化工产业,互联网,航空航天,海洋产业,新能源汽车,医疗器械,生物医药,生命健康,机器人,高端装备,节能环保,生态修复,贸易,交通/物流/供应链,金融业,传统服务业,农业,文化创意设计,其他,新能源与节能,新材料,高技术服务,军工业,电子商务,科技中介,传统实业,电子竞技产业,现代服务业,汽车制造业,采矿业,建筑业,产业园,软件,集成电路,云计算,区块链,人工智能
申报条件
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: (一)参与完成县级以上科技项目(不含子课题的主持和参与者),项目已通过验收。 (二)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。 (三)参与编制县级以上标准3项以上,并颁布实施。 (四)工程类项目、成果、技术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参与者。 (五)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,在规上企业参与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品种等研发,做出突出贡献的,可由企业推荐申报。 (六)在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,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(至少一名为市321第二层次以上人才)举荐。
扶持标准
对公示无异议的,常设组织对申报人的创新能力、标志性业绩和发展潜力进行材料评价或面试答辩。常设组织综合相关情况,采取署名投票方式表决,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,即为评审通过,取得相应中级职称。 结果公布。常设组织确认通过的人员,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,制发金华市中级职称电子证书。
申报材料
符合参评条件人员自主登录“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),在线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。
政策文件
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《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 http://rsj.jinhua.gov.cn/art/2022/5/16/art_1229567052_1775245.html